学生学风督察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良好习惯,优化学风,根据督导工作实际和学风建设要求,特制定学风督导检查指标(学风负面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教学秩序,不迟到早退旷课。遵守课时规定,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教室,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2.遵守课堂纪律,不做课堂“低头族”。上课期间自觉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非因教学需要不用手机交流,不玩掌上游戏机等娱乐工具,不在课堂玩手机。
3.专注课堂教学,不敷衍课程学习。上课集中注意力,专心听讲,不上课睡觉,不阅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
4.维护课堂秩序,不扰乱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吃零食,不大声喧哗,不交头接耳,保持教室环境整洁,严禁课堂吸烟。
5.行为举止文明,不干扰课堂气氛。不带宠物进课堂,不穿拖鞋背心进教室,上课期间主动坐在教室的前排位置,拉近与老师间的距离,增强互动,营造良好氛围。
6.保持相互尊重,不滋事影响教学。上课自觉接受老师教学和课堂组织安排,尊重课上老师教学劳动和同学学习,提问发言或教学互动文明礼貌,不刁难滋事顶撞老师或干扰他人。
7.认真完成作业,不弄虚作假应付。上课积极配合课堂教学的实操实训安排,认真对待必须的课外学习辅助和作业巩固拓展,不弄虚作假应付。
8.爱护设备设施,不破坏教室设备。正确使用教学设备设施,不故意损坏教具,不随意更改设备电源或乱写乱画,不随便乱扔垃圾。
9.严守考试纪律,不舞弊作假违纪。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搞夹带、偷看、抄袭以及代考替考等舞弊违纪行为,并敢于制止其他考试违纪现象。
10.遵守学术道德,拒绝学术不端行为。遵守学术道德,严守学术诚信,严谨学术行为,不搞伪造、篡改、抄袭与剽窃等行为,不参与抄袭、剽窃等虚假学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