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24〕1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意义
(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实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和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数据平台,所填报数据将作为学校质量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的重要依据。
(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和省教育厅有关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及《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本年度填报数据及其统计分析结果将是本轮审核评估的主要依据和重要内容,对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及学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报送时间节点,确保学校各项数据汇总、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
1.制定2024年教育部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和采集指标责任分解表,发布采集工作通知,传达相关要求,开展填报培训工作。
2.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牵头单位需选派1位认真负责并熟悉相关数据情况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并将联系人信息于本周六(10月12日)12:00前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附件1),以便后期发送各单位填报审核所用账号、密码、填报要求等材料。
(二)数据采集阶段:10月16日至11月8日
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清单(附件2),严格遵照指标解释完成数据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逻辑严密。
(三)审核上报阶段:11月9日至11月29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及教务处将对填报数据进行汇总复核,查错纠错,最终通过学校审核后上报教育部数据平台。
三、工作要求
(一)填报数据牵头单位负责人是填报数据的第一责任人,各项数据必须经过相关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再进行上报,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二)完成数据审核后,牵头单位需将数据电子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人:
孙眉青,电话:85319913,15619275451。
附件:1.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各牵头部门联系人
2.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解清单
3.2024数据填报时间安排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